商業觀察
特別企劃
袁寶璟生死劫
唐凱林 日期:
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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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有能耐,你的手指永遠是黑乎乎的”。在雨果《悲慘世界》里重新做人的冉阿讓還是沒逃過警長沙威的窮追不舍。
39歲的袁寶璟從億萬富豪到階下囚,直至一審被判決死刑的消息,不僅震動企業界,也牽動社會各界的關注。
財富的兩面性,再次將中國的富豪階層推到風口浪尖上。財富就像一條欲望的河流,既有高光又有陰影;既構成社會階層,又打碎社會階層;它帶來榮耀安逸,又裹挾著不安全感;它充滿希望,又蟄伏著絕望……
袁寶璟案件的撲朔迷離姑且不論,袁寶璟的生死未卜留給法律定奪,令我們憂慮的是企業領導人意外變故給企業所帶來的致命硬傷。
中國企業在突如其來的危機面前,總是表現得束手無策。以至于企業家一倒企業跟著倒,成為中國企業成長史上的經典死亡套路。
在這里我們拋開社會轉型所帶來的不確定性;也不想停留在企業家們原罪與現罪的討論里。我們只想拷問這類事件是領導者過于強勢,還是企業機體的剛性不足?是商業環境過于復雜,還是危機管理根本缺失?
管理大師德魯克說:“戰略家就像一只在捉兔子的鷹,鷹必須飛得足夠高,才能以廣闊的視野發現獵物;同時又必須飛得足夠低,以便看清細節,瞄準目標進行進攻。不斷進行權衡正是戰略家的任務。”我們企業家群體或許缺的就是這種戰略的眼光吧?
“給企業家提供一個客觀的、公正的社會環境和生存發展,是現在中國面臨的大問題。一個人倒了,一個企業就跟著倒了,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
“我相信我先生是一個漢子,他即使是冤死,他也會站著冤死,絕對不會倒下的。”
2003年11月24日早上10點多鐘,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袁寶璟在家里一邊喝著咖啡,一邊與妻子卓瑪商討兒子第二天的周歲生日聚會。
下午4點多鐘,北京富華大廈里的建昊集團像往常一樣平靜,大廈外由遠而近傳來的警笛聲并沒有引起建昊人太多的注意。
飛馳而來的警車最終停在了富華大廈,幾名刑警下車后直奔建昊集團袁寶璟的辦公室,還沒等在場的公司人員反應過來,袁寶璟已經被警車帶走。
卓瑪并不知道發生的一切。她只知道,按照慣例,丈夫袁寶璟5點半下班,7點就會到家,每天晚上丈夫都會帶著兒子一起吃飯。
北京的冬天,夜幕降臨得特別早,但這一天卓瑪一家人的晚餐來得特別晚,因為卓瑪找不到丈夫袁寶璟。晚上10點多鐘的時候,幾位遼陽警察在北京警方的陪同下給卓瑪帶來了丈夫的消息,這是一張對袁寶璟實施逮捕后的家屬通知單。
卓瑪不知道丈夫到底出了什么事,但在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里,發生在卓瑪身邊的事很多。
丈夫死刑的原委妻子身邊的驚險
時間很快就過去了一年多,袁寶璟當初沒能為兒子過周歲生日,就連兒子兩周歲的生日也錯過了。
2005年1月13日上午9時,袁寶璟涉嫌雇兇殺人案在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袁寶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袁寶璟被一審判處死刑后的第46天,《英才》雜志的記者見到了袁寶璟的妻子卓瑪。寫在卓瑪臉上的憔悴,讓我們很難想象,端坐在眼前的這位藏族女子,就是四年前舞蹈劇《乘愿再來》的女主角。
我們并沒有忽略卓瑪眼神中所表達出來的堅定,事實上,這種堅定已經快要將她臉上的憔悴淹沒了。但是,只要一說到她剛滿兩周歲的孩子,這種眼神中的堅定又立刻被淚水湮沒了。
“兩歲三個月的孩子不說話,我不知道為什么他不說話,他只會說爸爸,見了我也叫爸爸,見到戴眼鏡的人就追過去喊爸爸。我先生出事以前,孩子吃飯、洗澡全是我先生負責的,孩子跟他爸爸特別親。”
對于一個剛滿兩周歲的孩子來說,袁寶璟作為父親的印象也許就是“一副眼鏡”,一聲稱呼,他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父親袁寶璟曾是一個億萬富豪,更不知道他在商界的奮斗史。
袁寶璟,遼寧省遼陽市人,1989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1992年辭去建行的工作下海,在懷柔注冊了建昊實業發展公司,啟動資金僅為20萬元,半年之后獲利200多萬元。隨后袁寶璟轉向股票、債券投資,并自封為“中國股票第一人”。1994年袁寶璟離開股票市場,一口氣吞下60多家企業,到1996年其資產達到30多個億。
外界喜歡用這種計流水賬的方式,來介紹袁寶璟在北京的發達史。當然,外界也會關注袁寶璟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關于袁寶璟“雇兇殺人”的故事版本來源于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開審理。
1996年秋天,袁寶璟懷疑在四川成都炒期貨時,損失9000余萬元是劉漢與證券交易所修改規則所致。于是一個叫汪興的人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劉漢,得到袁寶璟的認可。之后,袁寶璟出資16萬元讓袁寶琦交給汪興。1997年2月1日晚9時許,受袁寶璟等人指使的兇手在四川省廣漢市向劉漢近距離連開兩槍,因未擊到劉,便逃離現場。
1997年以來,因汪興多次向袁寶璟借錢未果,便開始以打電話、寫信要舉報袁寶璟的違法犯罪事實相威脅。2001年初,袁寶璟對袁寶琦提到了汪興的恐嚇威脅,袁寶琦提出:不行找人給他辦了,花兩個錢唄。袁寶璟表示“行”,并提供30萬元資金。袁寶琦找到袁寶福,讓他把汪興做掉。袁寶福向袁寶森提出此事,袁寶森主動提出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寶森持刀對從家出來的汪興后背砍一刀,隨后在二人廝打中將汪興刺數刀后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汪興為重傷。事后袁寶琦交給袁寶福9萬元。
汪興被扎傷后,不斷威脅、恐嚇袁寶璟,袁寶璟再次向袁寶琦提到此事,并說“不行就辦了他”。之后,袁寶琦對袁寶福說“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給袁寶福18萬元。袁寶福與袁寶森密謀后,跟蹤和掌握汪經常出入地點。2003年10月4日23時許,袁寶福與袁寶森持獵槍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興開門進樓時,袁寶森持槍近距離對汪連開兩槍,汪當場死亡。
對于遼陽司法機關近似于好萊塢偵破大片式的故事情節,袁寶璟方面提出了異議,認為在一些故事情節的處理上存在破綻。
“現在認定他指使他人殺人的證據實際上是很不充分的,憑偵查階段的一句話很不充分。而且那句話在記錄上存在很大的問題,袁寶璟本人也給我們一再聲明,包括他在開庭上講刑訊逼供的問題,這些我們現在力圖去取證,取得刑訊逼供的證據。”袁寶璟的辯護律師鄔明安教授在接受《英才》記者采訪時指出。
而且,鄔明安進一步指出,遼陽并沒有證據來證明袁寶璟“雇兇”,認為這個案件存在疑點,“從證據來看,控方的證據存在很大的問題。包括他指使這個證據,還有一個就是你說他提供錢,從這個證據上查證,從哪個賬上走的錢?這個賬根本沒有。”
關于刑訊逼供,這也是袁寶璟在法庭上一直強調的話題。為此,袁寶璟在法庭上甚至否認了一些在偵查期間的口供筆錄,其理由是刑訊逼供下的口供,當時簽字畫押是出于保命的需要。
通過以上雙方的說辭,難道從遼陽走出來的袁寶璟與遼陽司法機關存在著個人恩怨?
卓瑪給出了一個肯定的答案。“積怨應該是有的,因這個死者汪興本身就是從遼陽警方出來的。”死者汪興曾任遼陽市刑警大隊專案中隊隊長。
在采訪中,卓瑪還向我們講述了袁寶璟出事之后,發生在她身邊的驚險故事。
第一件事發生在去年的九十月份。按照卓瑪的描述,當時在她家附近的一條胡同里,一輛貌似依維柯的汽車以很快的速度撞向卓瑪,由于當時卓瑪的哥哥在場,所以逃過一劫。自此之后,卓瑪離開了原先的住地。
第二件事發生在卓瑪搬家之后。據卓瑪介紹,自從胡同歷險結束后,為了孩子以及自身的安全,卓瑪把家搬到了一個非常隱蔽的別墅區,但是沒過多久,就先后有一輛奧迪和一輛小面包車找上門,其理由分別是找卓瑪和修水管。事情發生后,卓瑪決定把孩子送往外地。
第三件事更為驚險。2004年8月17日晚上,卓瑪與其先生的法律顧問譚律師一行,乘最晚一班飛機到達沈陽機場。據卓瑪介紹,當時下飛機之后,卓瑪就發現有人手中拿著自己的照片,然后從沈陽到遼陽的一路上都被人跟蹤。
“我很緊張,律師也很緊張。我們上了車以后那個車就跟蹤我們,我們就躲,從沈陽到遼陽的路上有很多大貨車,我們的車就躲在兩個大貨車中間,車速一直保持在30公里。”
當我們很奇怪地問卓瑪為什么要躲在兩輛大貨車中間時,卓瑪這樣說:“我們的司機非常有經驗,他說制造車禍會從前面撞你,后面撞你,所以躲在貨車中間他基本上撞不到你。”
一個人倒下了企業就跟著倒
遼陽司法機關對于袁寶璟犯罪事實的描述,以及卓瑪歷險經歷中所演繹出的“某種勢力想要袁寶璟家破人亡”的故事,我們無法作出孰真孰假的判斷。
但是,在中國企業家身上頻繁上演的一幕幕“與法律狹路相逢”的故事,我們不得不對此進行反思。
我們幾乎不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就可以拉出一個很有震撼力的名單:大午農牧集團的孫大午、誠成文化的劉波、金正集團的萬平、歐亞集團的楊斌、江蘇宜興的蔣泉龍、愛多集團的胡志標、鐵本鋼鐵的戴國芳,創維集團的黃宏生,德隆集團的唐萬新,當然,還有建昊集團的袁寶璟,等等。
“給企業家提供一個客觀的、公正的社會環境和生存發展,是現在中國面臨的大問題。一個人倒了,一個企業就跟著倒了,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昊集團高管如是說。
袁寶璟出事之后,建昊集團的經營出現了很多問題。據這位高管介紹,建昊集團如今所面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幾個地方。
第一是銀行貸款。一些本來要到期之后才支付的貸款,由于袁寶璟出事而被要求提前支付。“有一筆5000多萬的款,當時沒有到期,提前三個月,銀行不放心了,看到有這種原因就要求還款,按理說貸款是基于企業貸款,不是基于企業家本身來貸款,但是在中國很多人的看法,就是墻倒眾人推”。
第二是債務人賴賬。據這位高管介紹,以前跟袁寶璟很好的朋友,多年的合作伙伴欠袁寶璟500萬塊錢,當時要以他公司的實物分批償還,“現在找他人都找不著,打電話也不接,但袁總要是一出來,他肯定又要請袁總吃慶功酒,最后500萬他可能還會提前支付。像北京的另一個客戶,欠建昊兩三百萬,他自己干脆都把車子賣了,顯示他們公司很窮,袁總要是知道這個事情他也會寒心的”。
第三是合作方。據介紹,建昊集團的一個有線電視項目,以及一個IT網絡項目,也因為袁寶璟的事被迫退出。
該高管認為,一個企業家出事能對企業造成如此大的影響,正反映出中國企業的生存狀態,“不僅僅是一種政治制度和體制問題,還有社會層面的問題。”
而這一社會層面的問題主要體現在社會心理,不管是債權人銀行,還是債務人或合作伙伴,在他們眼里,企業家這個自然人與作為公司的法人實體是一回事,企業家一旦有事,人們便會用有色眼鏡來看這家企業。
社會的這種心態無形中加大企業的不安全因素,而輿論的壓力有時則成為企業或企業家死亡的直接殺手。
在對建昊集團這位高管的采訪中,他告訴我們,其實袁寶璟被法院一審判死刑已經是第二次被判死刑,因為媒體已經給袁寶璟判了一次死刑。
“就像德隆一樣,媒體輿論對德隆的這種價值判斷,導致了它自救的機會都沒有了,因為首先輿論宣判他死了,市場對一個企業失去了信心。”
再回到袁寶璟的案子上來,該高管說媒體所制造的聚焦效應將袁寶璟推向一個深淵或漩渦之中,“而這個漩渦又是一個刑事案件,還涉及到雇兇殺人。我并不是說群眾的眼睛不雪亮,大眾有的時候有盲從的心理,他認為一審被判死刑那就多少有點問題,這就是大家的基本價值觀”。
鑒于媒體輿論的力量,該高管甚至建議我們在文章寫出來之后讓他把把關,免得一些用詞“刺激遼陽方面”。
背景資源的缺失最終如何會收場
卓瑪已經很久沒有跳舞了,卓瑪說她心里那些所有對藝術的創造欲望,如今全變成了求生的欲望。
時間進入2004年的時候,民營企業界突然迎來了一股寬松的空氣,也正是從那個時候起,媒體不再熱火朝天地討論民營企業家的“原罪”,學術界也開始變得包容,擺出了一副既往不咎的姿態,不再討伐“原罪”。
但是,在輕松的氛圍中,一個個的民營企業家卻在“現罪”中倒下了,很多人的心理像卓瑪一樣,燃起了求生的欲望。
卓瑪告訴我們,袁寶璟出事之后,很多企業界的朋友給她打來電話,詢問事態的發展。
事實上,企業家不可能對一個個企業家落馬事件無動于衷,中國的企業家是一個群體,沐浴著同樣的制度陽光,跳不出社會環境這一大的生態圈。
另一個事實是,在我們面前倒下去的企業家,并不是無一例外地都陷進了“不合法致富,便無法安全致富”的泥沼。至少有些企業家落馬的原因并不是絕對的“不合法”,而是存在很多的爭議。
譬如,企業家有的“非法”行為盡管違背了法律,但在一定程度上則是一種對制度缺失的彌補,是一種自救。例如,融資渠道缺失,而企業又需要大量的資金來發展,這樣在募集資金上就很有可能與現存的金融體制發生沖突,河北的孫大午就屬于此類。
另外,企業家的“非法”舉措有時候是因為“黃燈制度”的缺乏,比如在私有財產權的保護問題上,歷史上曾有過一些私有企業主為了企業的發展,通過種種關系搞掛靠,戴紅帽,而且是一路綠燈,但是在發展過程中產權關系就變得復雜,突然有一天,紅燈亮起,侵吞國有資產的罪名就會冒出來。
在對卓瑪的采訪中,卓瑪為我們所塑造的袁寶璟是一個質樸的人,不喜歡參加聚會,不愿意攀附權貴。而我們通過對卓瑪的采訪,以及綜合其他信息渠道也了解到,袁寶璟的性格并不張揚,相反顯得有些低調,而且總是在強調“我們沒有什么背景”,以及信奉“沉默是金”。
背景,正是這個濃縮了中國關系學精華的詞匯,成為了中國民營企業家不安全感的最大隱患。
我們的社會正處在轉型期,法治秩序并不完善,一些矛盾就會由一種叫“潛規則”的秩序來解決。
“潛規則”天生所具備的非公開、不明朗、缺少穩定預期的特征,使得不少民營企業家很難駕馭。比如,背景資源的富足會讓人鋌而走險,而背景資源的缺失卻又會使企業家在出事之后,無力迎戰原本就不完善的法律。
袁寶璟的命運最終會如何收場,沒有人會知道。
2000年,袁寶璟以400萬的代價,為卓瑪在北京保利劇院策劃了一場舞蹈劇《乘愿再來》。當時,興致盎然的袁寶璟擔任總策劃,為妻子卓瑪的舞劇設計了這樣一個故事:
“當卓瑪經歷人間無限的艱辛、歡樂和愛的情感后,領悟到生命偉大而豐富的意義:原來天堂就在人間。”
四年之后,卓瑪領悟最深的依然是生命,那將有可能從卓瑪指縫中突然消失的生命屬于她的丈夫。卓瑪會不會迷失在這天堂般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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