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糧食危機”不是一個危言聳聽的論調,農莊經濟也將會是資本流向的一個重要領域,畢竟讓資金、管理和技術等現代化生產要素以資本的形式進入中國廣大農村的政策之門已經洞開。
剛剛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放開了土地流轉的限制,并把土地的承包期延長到了70年,這無疑為農莊經濟的未來做了一個及時的政策鋪墊,但這是否意味著農莊經濟將從此一馬平川,駛入佳境?投資農莊經濟的時機來到了嗎?
事實上,農莊經濟在中國被賦予了誘人的前景,但多年來農莊經濟走得并不順暢,即便有些地區已經先行一步“摸著石頭過河”,卻始終走不出“嬰兒期”。土地政策的“朦朧”普遍被視為阻礙發展的首要因素。
農莊投資要謹慎
《英才》:這幾年,國家相繼出臺了一些政策鼓勵農莊經濟發展,尤其是十七屆三中全會后,農莊經濟似乎有加速升溫的跡象,那么作為農莊經濟的實踐者和產業專家是如何看待目前農莊經濟發展的現狀呢?
范福貴:就我所知,目前全國的農莊發展狀況都不是很好。國家在政策傾斜方面還有余地。比如,農民每種一畝地都享有幾百元不等的國家補貼,但政策不針對城市人,我們做農莊是沒有補貼的。還有,國家在發展農莊經濟方面的確是給了一些政策,但執行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全國各地農莊都多多少少面臨著一些政府公關方面的困惑,人情招待和支出在利潤總額中的占比很大,這對于一些規模不大的農莊而言,是非常重的負擔,說嚴重點兒,可以危及到生存問題。
周玉玲:按照我個人農莊的情況來看,這幾年發展比較緩慢,主要是前期投入特別謹慎。因為要考慮到政策會不會有變化,然后再考慮到農莊租約的期限和投入產出的關系,我現在已經投資了1000萬,這些因素都需要提前考慮,如果稍有出入,所有的投資就付之東流了。
國魯來:雖然中央一直在鼓勵規模經營,但實際上這些年農莊經濟的發展進度是很慢的,主要是因為有些農民對土地是不敢放棄的。
政策執行掣肘
《英才》:以前農地不能流轉,而且農民使用權只有30年的規定,這是否阻礙農莊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
周玉玲:這樣的規定肯定是不利于農莊經濟的發展。以前規定農民的承包期只有30年,比如我簽合同租20年,期限是很有限的,到期后肯定牽涉到續簽或改簽的問題。如果是改簽就比較麻煩了。像我這樣大的一個種植園,綠化面積已經到了95%,而且種植的作物都經營了好多年,如果到期了不能續簽,那以前經營的一切就全沒了。
范福貴:現在農莊經濟的發展和農地能不能流轉的規定沒有直接關系,或者說現在農莊經濟發展的緊要問題還不在土地制度的層面。
國魯來:南方有些地方都在做土地的集中經營,允許土地使用權流轉,但規定土地的權利還是屬于農民的,不能抵押等等,這主要是擔心農民的社保問題。因為農村的社保是很不健全的,如果農民失地后,社保怎么辦?現在土地對農民來說,一個很大的功能便是社保的作用,如果這塊地沒有了,很多事情是很難辦的。目前中央政策對這方面是很明確的,雖然我們叫土地股份合作,有的地方叫土地入股,每年給農民分紅,其實這個分紅也叫土地的租金。因為企業入股經營是要折資的,農民在中間占多大市場份額,然后按股分紅。但在這其中有一個問題,如果這個公司經營不善破產了,資金是要承擔債務責任的。如果真正入股,農民的土地就收不回來了,農民真就失地了。所以,農民愿不愿意將土地拿出去流轉是關鍵問題。
《英才》:在十七屆三中全會上,關于允許農地流轉和70年使用權的政策得到了明確,這是否為農莊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一次發展的契機?
國魯來:那可能是有利于未來農莊經濟的發展,至少我們在政策方面是完全敞開了。原來雖然有很多地方在做,但這次是中央政策規定可以進行土地流轉了。
周玉玲:這當然是有利于農莊經濟的發展了。如果農民承包土地的期限延長至70年,從一開始我就會考慮簽50年或者70年,那這農莊就成我畢生的事業了,這樣我肯定投入的要比現在多得多。在發展農莊經濟方面,國家政策是支持的,也是歷史發展的一個過程,這應該沒有問題的。
范福貴:理論上是有利于農莊經濟的發展,但政策出臺了還要看基層怎樣來執行,就怕上有上的政策,下有下的對策。因此,我個人認為投資農莊經濟的時機并不太成熟,政策是不錯,但作為一般經營者而言,政策的預見性不強,很難說這些政策會帶來哪些效用。
未來仍有機會
《英才》:今年三中全會奠定了未來農村經濟加速發展的一個大趨勢,實際上也有很多的投資者希望能夠從中掘金,就三位的實踐和理論認知,農莊經濟要獲得更好的發展,吸引更多的投資,需要怎樣的配套措施?
范福貴:我覺得國家在農業補貼方面還應向農莊傾斜,至少應該和現在農民的待遇一樣,畢竟做農莊對農業發展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另外,在執行的政府方面,必須要加強監管,腐敗的行為一定要嚴懲,進而杜絕,這才能給農莊經濟一個很好的落地的土壤。
周玉玲:農地政策放寬當然是好事,但在放寬的同時,我建議能否也賦予原租主租地的繼承權。現在農莊租地都面臨這個問題,因為農民承包年限延長以后,可能會有大批的投資者進入這個領域,這就可能暫時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如果原來開發的農莊在這時到期,還沒有保護性的政策,最后被后來者取得,那對過去的開發者來說就太不公平了。
國魯來:首先就是得讓農民自愿,如果農民不自愿,強制的辦法是不允許的。如果有些農民覺得做這個有利可圖,讓給大企業去做,能夠得到一些補償就很好。這當然離不開當地政府的配合,單個的企業做不了那么多事情,當然這個推動不能損害農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