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業在經濟復蘇中,開始整合發力。4月29日,中國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向外界披露,銀行投資保險公司已獲國務院原則性的同意。此言一出,A股市場中銀行和保險板塊當日分別以5.29%和4.76%列漲幅拉出長陽線。
實際上,政策面上提出銀行可參股保險企業的消息早已有跡可循。去年1月,銀監會與保監會簽署《關于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中,明確了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有效隔離風險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則,可以開展相互投資的試點。
銀行與保險公司的互動整合很可能成為中國金融業新的整合趨勢,那么這個趨勢之下,銀行業與保險業會出現什么樣的格局變化呢?
政策性障礙已經掃除
如果說銀行經營模式是在可控的前提下實現收益的最大化,而保險則是運用大數法則來經營風險。
“銀行企業與保險企業深層次合作主要還是為了應對國際跨國集團的競爭。”這是監管層面的良苦用心。
海外的國際金融巨頭銀保“混雜”比比皆是,尤其國際大型商業銀行大多已經或正在改造為集存貸、保險、證券、信托、租賃等多種業務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集團。無論是花旗集團、瑞士聯合銀行集團,還是北京銀行(601169.SH)第一大股東荷蘭國際集團,都兼備著銀行與保險的“功能”。
中國銀行和保險混業的淵源始于上世紀80年代。當時作為金融改革試驗田的交通銀行(601328.SH),于1987年在上海分行率先組建保險業務部,開展保險業務。而后,其保險業務轉移海外,交通銀行率先在中國香港設立了中國交通保險公司。此后,中國銀行(601988.SH)、工商銀行(601398.SH)等亦通過其旗下海外子公司設立保險公司。
不過近年來,監管機構對銀保混業經營的試水一直持有謹慎態度,而銀行和保險企業之間的合作也一直停留在松散型的渠道合作上——保險公司把銀行的網點作為保險業務重要銷售渠道。
直至2006年9月,保險公司投資銀行的閘門打開,中國人壽(601628.SH)投資56.71億元收購廣東發展銀行20%的股權、中國平安(601318.SH)投資49億元收購深圳商業銀行89.2%的股權。這才拉開了銀行保險股權層面合作的序幕。不過,銀行參股保險公司當時并沒有放行。
而今,銀行參股險企的政策性障礙已經掃除。可是,銀行保險現在真的做好迎接深度合作的準備嗎?
如果說銀行經營模式是在可控的前提下實現收益的最大化,而保險則是運用大數法則來經營風險。在兩種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經營理念、人才需求以及分別備受兩個部門監管的情況下,銀行企業和保險企業能否充分實現融合中各方利益最大化的關鍵問題。
整合資源優勢
“銀行有自己的資源優勢,如果能參股或控股稍微小一點的保險公司,那么它的整個資源優勢將得已更充分的發揮。”
只要有一張銀行卡,便可以開展資產管理、保險各方面的業務,這是保險公司的想法。而對于銀行來說,進入保險領域可分享保險行業高增長的豐盛果實。保險將銀行作為平臺,銀行將保險作為盈利工具。那么,銀行能否在現有的基礎上做好保險嗎?
“看他是要質,還是要量。”長江證券保險行業研究員李聰認為,雖然銀行有著天然的渠道優勢,并且在保費收入的競爭中會對其他保險公司產生比較大 的影響,但對銀行盈利能力的實質性提升,短期內不會顯現。
2003年,中國入世后首家獲準成立的合資壽險公司招商信諾,由美國信諾保險集團和招商局下屬公司各占50%股份。雖與同為“招商系”的招商銀行沒有直接的股權關系,但在中國也堪稱為銀保深度合作的先例。
“招商信諾已經做了這么多年了,只是通過信用卡保單賣些意外險之類的,或者贈送一些保單。”李聰認為,招商信諾并沒有通過招行銀行將保險的核心 業務做起來,“包括很多外資進入中國保險公司,或者銀行系的保險公司,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比較成功的經驗。”
同時,這也與招商信諾不采用代理人隊伍的“另類”保險營銷有著很大的關聯。在中國保險保費的收入中,來源最高的部分是期繳業務,比如代理人賣出 保單這部分。但銀行在此不占優勢,如果必須是自己來做,也就意味著,將面臨著如何建立保險代理人的問題。
相比國外混業經營的經驗,李聰認為銀保聯合成功重要的因素是在于很多的保險產品已經發展到后期,已經成為比較成熟的理財性產品。“就好比投連險,保險公司其實是不承擔風險的,只是作為別人投資理財的中間功能而已。在這種模式下,如果有銀行的渠道就會比較容易銷售。”
對于入股保險后的銀行來說,要考慮的并不只有如何提升保單銷售和保費的增加,未來還需要更多地考慮到保險產品的質量以及專業隊伍的培養。
此外,入股保險公司的銀行同樣面臨著“兩難”問題。扶持“自家”的保險公司,對其他保險公司采取排他性的措施,這無疑切斷了銀行賺取傭金的渠道。而收不收“自家”的錢也是問題的焦點:如果按照市場化的原則,收取保險公司賣出保單的費用,保險公司的利潤將被壓縮。“目前,很多保險公司都退出了銀保項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銀行的中間費用過高,而保險公司很難從中獲取利潤。”李聰補充道。但如果適度的扶持自家的公司或者不收取保單傭金,那么銀行豈不是又充當“活雷鋒”。
盡管銀行參股保險公司還有諸多操作層面的問題,但一些業內評論人士卻對此依然看好,“銀行有自己的資源優勢,如果能參股或控股稍微小一點的保險公司,那么它的整個資源優勢將得已更充分的發揮。”
防范聯動風險
在分業監管的大背景下,銀監會與保監會之間在實踐中的聯手與合作將更值得市場的期待與關注。
起源華爾街的金融危機讓人們重新認識到金融監管的重要性,對于新興的中國金融市場來說,任何新鮮的嘗試都必須要將風險的問題擺在重要的位置。
混業經營的最大風險莫過于兩類不同行業之間的風險傳導,并帶來金融風險的交叉傳遞,因為同屬一個集團,風險很容易從保險業務傳遞給銀行業務。
雖然第一批拿到入股保險牌照的試點銀行只鎖定在3到4家,保監會與銀監會共同起草《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也在研究之中。前述評論人士認為,在未來銀行參股保險逐步放開的情況下,銀行也要根據自身的能力來斟酌魚與熊掌的關系。“如果資本金本來就緊張,銀行最好還是集中精力做好主業發展,穩健不是一條壞路。”
當然,對銀保聯動風險的監管,銀監會和保監會兩大監管機構應當擔負起更大的責任。
在2008年1月銀監會與保監會簽署的備忘錄中,已經明確了各自的分工和責任,并對將參與其中的銀行保險企業做出了明確的準入條件、風險處置與市場退出 程序。不過,在分業監管的大背景下,銀監會與保監會之間如何在實踐中的聯手與合作將是市場期待與關注的另一個焦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