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之爭,就像中了魔咒一樣,輪回往復,始終無解。
1月4日,2012年合同煤網絡匯總已告完成,結果看似皆大歡喜。據初步統計,今年重點合同匯總量約12億噸,與國家發展改革委8.346億噸的框架量相比,訂約超額44%。然而,這個看似可觀的成果,不過是霧里看花,真實的簽約額可能并不樂觀。
以兗州煤業(600188. S H)為例,2月1日,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已簽訂2012年度省內電煤銷售合同772萬噸,同比減少了127.5萬噸或14.2%。簽訂的國家重點電煤銷售合同為429萬噸,與2011年合同量持平。
這是特例,還是普遍現象?
“近幾年,在這個會上達成協議簽合同,寥寥無幾。煤炭企業都是單獨拜訪下游的電力企業、鋼鐵企業和化工企業,一家一家的談合同,尤其是大的用戶。”一家大型煤炭企業董事告訴《英才》記者,他們的客戶依舊是早年的老客戶,去年底的現場煤炭合同匯總會并未給企業帶來新的客戶。
既然現場會不能起到明顯效果,那么,電力企業和煤炭企業為何又熱衷于現場對接?
“雖然供需兩方合同都是單獨簽,不能在會上去落實,但是供需雙方見個面總歸是好事。上下游也好,同行也好,無非是想從側面了解一下煤炭產業的規模和生產組織情況,以便組織自己的用煤市場。”上述董事認為,這就是一個見面會和對接會。
實際上,今年現場會,在價格上漲幅度方面,倒是符合發改委在去年底前啟動的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要求今年電煤合同價格漲幅不得超過去年合同價格的5%,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最高限價。
對于這一點,兗州煤業的公告可以佐證:兗州煤業2012年度國家重點電煤銷售合同約定的平均含稅基準價為529.05元/噸,比2011年度國家重點電煤銷售合同約定的平均含稅基準價,上漲了25.19元/噸或5.0%。
但是,“按照多年的一貫做法,這些合同能夠執行到什么樣也很難說。國家重點監管的是上電網的那幾家大電廠的電煤,而實際上,不光是網上電廠,其他電廠也很多,他們也需要保障,不保障就玩不下去。”上述董事認為,煤炭訂貨會簽訂的價格,執行效果一直不佳。
供需漸趨平衡
煤炭合同價漲幅不高,似乎也在今年的現貨市場上得到了充分的印證。
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顯示:1月18日至2月1日,環渤海地區5500大卡市場動力煤綜合平均價格報782元/噸,較前一報告期下降5元/噸。至此,其綜合平均價格已經連續第十二周下降,累計降幅達到71元/噸。
除價格持續走低外,港口煤炭庫存也有所增加。截至1月30日,秦皇島港煤炭庫存增加至767萬噸,為去年8月中旬以來的高點。
或許煤炭價格的低迷,還將持續一段時間。“半年之內,煤炭價格上揚的可能性不大”,上述董事告訴《英才》記者。這是因為煤炭供應緊張的局面正在悄然改變,2011年供需嚴重不平衡,需求遠大于供應,但今年,供需力量對比可能發生改變。
“河南煤炭企業整合已經基本完成了。幾百家小煤礦全部關掉,進行了技術改造和安全生產建設。去年幾百家小煤礦基本上沒進行生產,而今年則處于技術改造和復產階段。雖然新投產的項目并不多,但是小煤礦的產能會釋放出來,所以今年的產量肯定會放大一些,煤炭價格在秋天前很難上漲。”上述董事說。
如果單純供過于求,調節供應并不是一件很難的事。一位不愿具名的煤炭企業人士告訴《英才》記者,煤炭企業內部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彼此間會定期互通情況,以保證步調一致。“你說這是搞壟斷也好,搞小圈子也好,但是大家都在遵守這個不成文的規定。因為一個企業是撼動不了市場的,所以大家堅持步調一致的,不會你調了我不調。”
貴州、內蒙古等一些產煤地區的煤炭企業,已經根據供過于求的情況,進行減產甚至停產。正如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所言,煤炭放在地下保存更安全,與其現在挖出來賣低價,為何不過段時間賣個高價。
不過,這一次不僅煤炭產能釋放影響價格上漲,產業下游的萎靡,進一步縮減了需求。“現有價格能維持住就不錯了。因為下游情況不樂觀,對煤炭的需求就不像往年那么旺盛。目前,鋼鐵、化工產業都處于虧損的邊緣。”
這也是為何2012年現場煤炭合同匯總會的成果,相對好于往年的一個原因。“煤炭企業,也看到了今年的經濟形勢,擔心煤炭價格下滑。合約簽訂了即踏實了,安心組織生產就可以了。”上述董事告訴《英才》記者,下游不景氣也是煤炭企業采用重點合同煤搭售市場煤的銷售模式的一大主因。
矛盾依舊無解
雖然煤炭價格上漲缺乏動力,但是“電力企業依舊處于弱勢”。
煤炭合同超額44%的簽約額,也不過是畫在紙上的餅。“重點合同煤和市場煤的價差很大,哪怕重點合同煤只占總用量的20% -30%,就已經是很高比例了。電力企業本來利潤就很薄,如果合同煤能夠執行,可能實現平衡;但如果不執行,利潤就是負的了。”林伯強說。
“今年煤炭企業多簽一些合同,不過是希望能夠把運力定下來,因為車皮還是計劃分配的。”林伯強認為合同執行則又是另外一回事,“可以執行的合同,除了信譽之外,還必須有價有量。但這個合同是有缺陷的,是沒有價格的,也就缺少了執行力。”
實際上,即便不存在任何缺陷的合同,拒不執行的情況也比比皆是。“違約成本不高,如果電力企業追究煤炭企業,是可以獲得一筆賠償,但是明年你就再也看不到煤了,沒人跟你合作了。”不愿具名企業人士告訴《英才》記者。
不過,煤炭企業更愿意將煤炭售往外省。“把煤炭輸送到本省之外,從經濟利益來講,并不明顯,而最大的好處就是賣到外省,資金回籠比較及時。煤炭企業擔心與經濟效益不佳的企業打交道,款項給付不及時,甚至還要擔負壞賬。”上述董事說,“外地企業來買煤,都是先付款后給煤。一般不會造成壞賬。而且煤炭企業也想把煤的附加值盡量提高一些。”
那么,煤電之爭的解決方案是什么?林伯強認為“煤電聯動”是眼下救急的辦法。雖然電力企業在不斷擴充自己的煤炭資源,但這需要一個過程,現在的救急辦法就是煤電聯動,把矛盾集中到電網方面。讓上網電價跟煤炭聯動,也就是讓電網虧損。然后政府通過對煤炭征收暴利稅的形勢,直接補貼電網。“這樣,煤電就聯動起來了。而且對煤炭企業征收暴利稅,可以調節煤炭企業賣產量而非賣高價。”林伯強說,不過,征收暴利稅的障礙點在于需要通過地方政府這一關。
實際上,除了煤電聯動之后,直購電模式也是解決煤電矛盾的一個亮點。據了解,江蘇、遼寧等地正在進行直購電試點。“我們也一直在爭取直購電,讓大的用電企業直接從大的發電企業購電。不過,這就等于犧牲了電網的利益,所以也有難度。”但上述董事認為這對于用電企業來說,無疑是減負不少,“對電力企業而言,1分錢可能決定生死。”
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高耗能產業,因不堪成本壓力,正在往邊疆地區轉移。“因為那邊資源豐富,煤炭才幾十塊一噸,而這邊幾百塊,怎么競爭?所以大家都在向邊疆轉移,因為玩不下去了。”